炸油測試計 DOM-24 維護最佳品質
快速分析 總極性化合物(TPM) 酸價值(AV)
炸油測試計 DOM-24 數字顯示 總極性物質 (TPM)、酸價值 (AV) 雙重刻度,免用任何試藥試劑、無消耗性試紙,具測量完成自動提示、炸油品質 紅/綠 LED指示燈,IP67防水防塵保護,易清洗的感應器等… 眾多貼心設計,適合食品業、烹調達人、餐廳、小吃店之炸油、食用油品質檢測!
- 全長 41 公分可由側斜面放入油鍋、避免高溫燙傷;它牌產品較短,從油鍋上方插入較危險
- 一機具備 總極性物質 (TPM)、酸價值 (AV)、°C/°F 四種刻度,滿足各種 炸油品質 測量需求
- 對於較高油溫之準確度,較它牌機種更加優異!能確實反應油質變化、有效節省成本
- IP67 防塵防水,感測器護罩可單獨拆洗、確保衛生
- 全不鏽鋼製本體,可直接置入高溫油炸機
- 免用任何試藥試劑、無消耗性試紙
- 紅/綠 LED指示燈 ,顯示油質狀況
- 另可選購:DOM-24 炸油標準液,進行本機之準確度測試,以確保量測精度與食品安全
- 日本原裝進口 (ATAGO 牌)
請注意〉本產品僅供測試高溫使用後的 炸油品質 所產生之極性物質 (TPM) 與酸價值 (AV),並不適用常溫下油品的變質測試
易於使用
滴定法需作樣品前處理、交第三方檢測所費不貲,複雜又耗時。DOM-24 無需任何前處理步驟,一人一機即可快速完成!測量時傾斜側入油,可避免人員遭高熱盪傷!
判讀容易
使用試紙或試劑、容易有人為主觀判斷誤差,DOM-24 提供油質降解的客觀評測,數字顯示 TPM 或 AV 值,確認炸油品質。紅色/綠色 LED 表示合格或超標,任何人皆可操作。
無需耗材
DOM-24 無需滴定法,不會產生任何試劑或試條的廢棄物,不用考慮垃圾處理問題,更不存在失效日期。
高溫穩定
試紙和滴定法需在油體冷卻後才能作測量,DOM-24 內建溫度補償機能,支援 0-225°C 超廣溫度範圍,即使高溫也可以放心進行測量,無需等待冷卻。
NFC無線傳輸
測量數據可藉 NFC 傳輸至智慧型手機或電腦(須配備 NFC 接收器)最多可傳輸 100 筆測量記錄。
判讀容易
DOM-24 是唯一可以蓋上傳感器蓋、與 IH 加熱器一起使用的油品檢測儀,能保護晶密探頭、同時又能拆卸作徹底清潔的油質檢測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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型號 | DOM-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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測量範圍 | 總極性物質: 0.5...40.0% TPM 酸價: 0.00...9.99 AV 溫度: 0...225℃/32...437℉ |
解析度 | 總極性化合物: 0.5% TPM 酸價 0.01% AV 1°C/°F |
精確度 | 總極性化合物: ±2.0% TPM 酸價: ±0.2 AV(依刻度而定) ±1...2°C/°F |
溫度補償 | 0...225°C自動溫度補償 保證範圍20...200°C |
電源 | 鹼性電池AAA x2 |
反應時間 | 20秒 |
防護等級 | IP67防塵防水 |
尺寸重量 | ∅2.2x40.5cm, 400g |
DOM-24 各部簡介
煎炸油的氧化程度
1. 總極性化合物(TPM)
判斷煎炸油質劣化的方法之一。總極性物質(TPM)是油質劣化過程產生的所有物質,包括:游離脂肪酸、低分子量分解物與各種聚合物質。歐盟容許的TPM最高上限值為 25-27%2. 酸價值(AV)
酸價值(AV)又稱酸值,是指由水解引起游離脂肪酸的量。酸值是評估煎炸油劣化程度的理想指標。坊間許多適用於食品生產現場的AV試紙,能協助使用者快速判別油質狀況3. 基羰值(CV)
以炸油酸敗時產生醛基與酮基的脂肪酸、甘油酯及其聚合物的量,來判斷油質劣化程度。羰基值會影響油脂氣味,大大改變食物的色、香、味4. 過氧化氫(POV)
油品暴露在空氣中會產生過氧化氫,導致不飽和脂肪酸吸收氧氣。過氧化值也可用來測量氫過氧化物,當 POV過高可能代表油品存放不良或接觸空氣時間太長能同時測量TPM、AV、與溫度
高溫穩定性極佳
DOM-24具備高精密自動溫度補償(ATC), 可測量極寬廣的溫度範圍(0-225°C),即使在一般油質檢測計無法處理的極高油溫下, DOM-24亦能提供精準而信賴的讀值!避免高溫燙傷
DOM-24長度40.5公分,讓手部保持在最少30公分外測量,確保作業安全、減少接近高溫熱油被燙傷的危險!可攪拌油體
炸油具有層次,溫度不同、劣化程度也不同。使用DOM-24測量 時,可輕作攪動,讀值更具一致性及穩定性!IP67防塵防水濺
適合潮濕廚房環境使用,可使用中性清潔劑及自來水沖洗感測頭;即使不小心掉入水裡,也不用耽心!炸油劣化會產生總極性化合物、並改變酸價值,不僅違反法令,還會影響口感與商譽、更對人體健康造成不良影響!但過早或頻繁換油,會大幅增加經營成本!因此經營者選擇可靠的油品監測工具,就顯得極為重要。相關參考依據如下(若有異動則依據政府最新公告為準)
衛署食字第0980461457號
油炸用之食用油檢出總極性化合物(total polar compounds)含量達25%以上者,為不符依食品衛生管理法第二十條所定「食品良好衛生規範」第八點第七款及第十七款之食品業者自主管理食品之安全衛生原則及製程與品質管制有關規定,應依食品衛生管理法第三十一條處分。
衛署食字第098461015號函
當油炸油出現下列指標之一時,即不符合食品良好衛生規範第八點(七)衛生安全原則之規定:發煙點溫度低於170°C時(亦即油炸油於低溫時即已冒煙),油炸油色深且又黏漬,具油耗味,泡沫多、大有顯著異味且泡沫面積超過油炸鍋二分之一以上者;酸價超過2.0mgKOH/g、總極性化合物含量達25%以上。如發現並確認油炸油具上開指標之一,應要求業者全部予以更新。
署授食字第0990026112號函
餐飲業油炸油之管理應以總極性化合物作為判定依據,當油炸油總極性化合物含量達25%以上時,不得再予使用,應全部更換新油。但是業者如無相關檢測工具, 亦得以酸價或感官特性(例如:發煙點溫度低於170°C時、具油耗味、起泡面積超過油炸鍋二分之一以上者)輔助管理,並於紀錄揭示,讓消費者知悉。